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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我在杭州兴业银行申请兴业消费金融贷款200000,分3年等额本息还款。利息我以为是8.6%或9.35%年息,最近家里人知道我贷款的事情了,算才知道实际上是11.5%年息。聊天记录目前还找不到。已经还款了25个月,还有11个月没还。由于前期还的大部分是利息,本金还剩77111.48元。由于负债比较高,我是借钱还这个贷款。我主张还本金200000/36=5555.55,剩11个月还本金61111.05元,这样合理的吗?请各位律师大神们指点。谢谢!

债权债务
2021-07-08 19:2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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