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64岁,怀抱孩子5个月,被18岁无证驾驶的孩子骑三轮电动车撞伤,无保险。婆婆胯骨骨折,孩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孩子住了9天儿童重症监护室,4天普通病房,婆婆打了钢钉,住了15天院,现都已经出院。医疗费对方已出。现可以向对方要求哪些赔偿?出事前婆婆在园林打工一年半,在职。孩子是试管婴儿。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吗?我夫妻丈夫工资6300;我除去五险一金3500;出事后一直在陪护病人。预计还要陪护半年。对方可能觉得孩子伤势不重,想与我们签订协议,以后由于这次事故引发的后遗症都由他承担,但我觉得孩子除了撞伤还有做CT和输血,得病几率增大以后假如生病很难证明与这次事故有关,怕他以后赖账。我们该签订协议还是要求一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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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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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