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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6年,男方不离婚,女方想离

民事相关
2021-07-12 00:20: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结婚证以及复印件,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和诉讼费。
    一方如果想委托他人代理,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可诉讼离婚,可以帮助指导你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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