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结婚后所居住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婚后老公也帮助公积金冲贷,现老公要求将产权证改为夫妻共同拥有,我们写了一份协议书:如下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结婚居住的房子(松汇东路291弄24号301室)是甲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乙方也一起帮助公积金还贷。二、乙方必须每月将自己的全部收入(工资、奖金等)如数交给甲方支配,乙方的工资卡、奖金卡由甲方掌管。三、乙方在做到本协议第二点的条件下,甲方答应将上述房产更改夫妻共同拥有,但乙方无权租赁、买卖该房屋。四、乙方如果不能做到本协议第二点,那么甲方将收回房产权。五、乙方如果提出离婚,那么房产权归甲方一人所有。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债权债务
2005-08-03 09:50: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