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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外婆在斜土路鲁班路的房子拆迁。房子一共10平方左右,当中拦了个阁楼。那个时候房子的户口有外婆,和我妈妈施夏妹。后来分得2套居室,一套是2室1厅,位于浦东下南路276弄6号204室,当时房产证上只有我和外婆2个人的名字。另外一套是1室1厅位于莘庄报春路862弄26号602室,1室1厅后来是给了我妈妈,房产证上面只有我妈妈的名字。但是房子一直自己没有过去居住。因为妈妈为了可以照顾外婆,就搬去和外婆一起住在下南路的房子。后来又因为表哥结婚没房子,所以就暂时将房子借给表哥作为婚房,分房子前的半年,姨妈从吉林插队落户回来,人回了上海,但是户口还没回来。而我,因为父母离婚,法院将我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因此在分房子的时候,我的名字被写在了南新房子的房卡上了。若干月后,姨妈的户口也从吉林调回了上海,因此,房卡上也写了她的名字。所以,住房面积为56的南新房卡上有3人的名字。我,外婆,姨妈。当时,我的母亲,则独立地分到了一套位于莘庄报春路的6楼的公房。今年7月20号姨妈到我家大吵大闹,我才意识到应该来咨询一下。

证券投资
2005-08-01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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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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