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请问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哪种情形下算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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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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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卖方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买方对卖方无权处分不知情,买方已支付合理对价,不动产已登记/动产已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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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具体是有什么纠纷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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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无权处分人持有动产或不动产;
2、受让财产时为善意;
3、支付合理价格;
4、完成法定公示。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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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