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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6月的一个星期六晚上,我爱人没在家而他的经理却以为他在,因此一直扣押他的工资,多次交谈,都无能为力,(我爱人是电梯工,哪天晚上他单位客户的电梯坏了,但第二天我爱人给他维修好了)。7月12日我爱人拿了维修费,想跟他经理借钱,他经理又一次挂段了电话,第二天,我爱人没上班(去借钱,我们已经两月没交房租了),而他经理对他员工说,3天不去,开除,后来又说让他歇7天。我们也想缓和缓和矛盾,就没去,也没交维修费。7月25日,下午他公司派人到我家,意思说,我爱人挪用公款,最好到公司去一趟。我们是出来打工的,他们的维修费是1410元,而我们2个多月的工资是2000元左右,属轻属重,我们心理清楚。我担心的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如果他去了单位,单位把他告了,抓起来,我们是有理也说不清呀!再说,我也没工作,还得靠他养活。

其它综合
2005-07-26 10:44: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