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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之后,发生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是否认定为闲置土地?

房产纠纷
2021-06-28 15:39: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你好,您这种情况不属于闲置土地。
    追问:项目在2016年,经政府相关部门测量,已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发用地面积的52%,2017年停工至今,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又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了吧?
  • 你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这种情况是会认定为闲置土地。请问你具体是什么情况?你如想继续了解咨询,可以看我的信息详细沟通一下。
    追问:2016年经政府相关部门测量,项目应开发占地面积达到52%,被解除闲置土地认定,2017年项目停工至今,是否还会因中止建设满一年,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此时满足应开发土地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条件)
  • 你好,具体看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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