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6月17号因厂里敢货,中午吃饭是间,来不急吃饭买泡面,回来去厂里继续上班的途中,我骑电动摩托车,直行,有个中年妇女,骑电动摩托车横穿马路,占左侧道行驶!因为下小雨,我怕撞到她,踩了急刹车。车子侧滑左侧摔倒,导致左脚大母趾,没有指甲。没有肉,只有骨头,医生诊断左脚大母趾,末结开放性粉碎骨折。右臂缝合好几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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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根据事故责任书确定责任,再判断该谁赔偿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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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找单位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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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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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你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另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认定工伤之后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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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