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起民事纠纷,很急我单位的一个临时工杨某,7月15日法院送达传票,被作为直接被告。详情如下:杨某居住在某小区某楼2单元501,楼上601居住某艺术高考培训班,200年2月3日早六时,同居室的打电话110 120说有人中毒,其中一崔姓女生(16岁,外地人)被送到医院后,一直昏迷,未果,一星期后赶到北京医院治疗。至今仍昏迷,被定为植物人,其家属将组织培训班的老师李明,租赁房屋的王某,修建房屋的某开发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后了解,崔某当时的房间内还有两名学生,没发现中毒现象,经法医鉴定为co中毒,当时室内没有蜂窝炉,同一排烟通道的还有101 201 301 401 501,其中只有101 501使用蜂窝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