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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交通事故中,5月31号在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上对方全责,然后我和对方协商好了要赔付我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当时对方家里有特殊情况,意思是让我先垫付期间的交通费用,等我提车的时候在一起给我,我6月10号提车当天给对方打了电话,对方说赔付450元,一天按50元赔偿。我也没多说什么,到现在,我一遍又一遍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也不是说不给,总是推脱不支付,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办啊

交通事故
2021-06-22 15: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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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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