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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双方闹离婚期间,一方隐瞒另一方,借钱给姐姐买房,房子是姐姐的名字,事后被另一方发现时才做出解释,构成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吗?目前尚未离婚!

民事相关
2021-06-22 22:29: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如果是借贷关系,不属于转移共同财产。
  • 可以起诉主张返还,可以认定对外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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