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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人闯红灯,但又为了对方机动车,导致事故身亡,请问对方司机是否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21-06-22 09:34: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遇儿童、孕妇、老人、抱婴者以及盲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依法应当赔偿的数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合法停放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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