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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在勤和上班已经一个多月了,前几天家里打电话来说要叫我回去读书,这是政府强制的,要是不回去要罚五千元,我才十三岁进厂时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厂里规定做满一年才可辞职,但如有急事可以急辞,并按所有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结算,可是我去向老板辞工时老板以上学证据不足为由,并说我用假身份证欺骗厂方,拒发我的工资。

损害赔偿
2005-07-17 11:01: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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