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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香港的,我是大陆的,我们在香港领的结婚证,我现在在大陆想申请离婚要怎么办理

民事相关
2021-06-23 09:54:3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可以去双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门办理,依据最新的政策,自2021年6月1日,广东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常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属于涉港离婚纠纷,在大陆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你好,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
  • 你是常住大陆,还是只是在大陆出差?
  • 香港登记结婚的,不能在大陆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不能在大陆离婚,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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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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