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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我和男友在家乡认识的,没打结婚证,认识2个月后我们决定来贵阳.他没有钱,我向家人骗借了4万元钱,他先来时带了1万元,立马买了4千余元手机一部,我几天后带了3万元来.然后由我的银行卡上转存到他的卡上,接下来我们没有找到工作,花了不少钱.1个月后我开始工作,他一直闲着,11月,我们找了个2楼的门面开美容店,生意是我做,他仍是闲着,一直到现在,他所有的开支都是我负担:手机费,抽烟,上网,回家5,6次路费,和朋友应酬开支,买衣服,甚至最近他做煤生意的前期费用.总共至少花去我所赚的2万元,我已没钱还债.更可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了他和在贵阳的前女友关系密切,我想和他分手,但损失太大了,我的债务无法还清.最近他在做煤生意,他的合作人会给他汇一笔款.因为我们的银行卡都互相知道密码,而且我也经常用他的卡存取款,他也随身带了我的卡,我想把这笔款取了还债,然后一走了之,和他分手.我想知道,从他的卡上取钱和从我的卡上取钱是否性质一样?我受法律保护吗?

证券投资
2005-07-18 10:24: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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