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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清了房款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的,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1-06-17 16:18: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联系方式、民事责任等内容。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并应当承担预收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暂停营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事开发建设商品房的经营者退房、赔偿损失:
    (一)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二) 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三) 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选址、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
    (四) 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迟延,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五) 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者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以及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六) 超过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一年,由于经营者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
    (七)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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