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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1-06-17 13:35: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可以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由法院判决
  • 不同意,你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收集不到证据,你可以再起诉一次。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具有法定情节,否则法院一般不判离婚;你可以在法院判决后一年内再次起诉离婚。
  • 你好,提供相关证据支持你的诉求主张。
  • 婚姻自由。可收集证据,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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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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