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投资管理咨询,会务礼仪服务,造价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实际业务是工作技能培训,比如“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等实际工作软技能提升方面的培训,不涉及任何学历与岗位资格的培训。现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总队接到举报,来我公司检查,针对已经开办的一个“采购经理培训班”,对象是外企公司的采购经理,老师是从国外聘请的讲师,要求我们提供详细的发票、收款、合同、收费、客户资料等信息。请问:

知识产权
2005-07-08 19:15: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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