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3月初,我和我的男友在上海长宁区买了一套价值47.5万元的二手房.这套房子是1986年的,且是售后公房.所以在上海目前的房产环境中,银行对贷款的发放非常的严谨.再加上我男友是自由职业者,虽然收入颇丰,但都是不进帐,我的收入稳定且不低,但因为公司的原因,我的公积金却缴得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目前已经首付了22万元的首付款,且其中的16万已通过中介到了上家的口袋,贷款担保费用近6000.并在银行的要求下,做了房屋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介说会在7月8日拿到公证,再一并送到银行审批.从三月份我们支付首付款至今已经有三个月多了,在我们和上家之间隔着两家中介,一家贷款担保公司,我感觉好象他们现在是一定要把这个合同办下来不可,就算我们想取消合同,他们也以首付已被上家用地差不多了来搪塞我们.然后不断地找新银行来帮我们办.

刑事案件
2005-07-07 15:54: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