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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因为犯的罪刑不是很严重被判了6个月,请问判实刑6个月能减刑吗?

刑事案件
2021-06-09 17:0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减刑的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减刑的实质条件: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类;3、减刑的限度: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您弟弟判的时间不长,而且之前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一定的刑期。折抵下来应该也没多长时间了,再减刑的可能性不大
  • 你好,原则可以。但实践中除非有重大立功才行。
  • 判实刑6个月,刑期短,除非重大立功,否则基本上不会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您好,是否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分析,请问案件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发生在哪?公安机关是依据什么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请您描述详细的案情帮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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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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