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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先生:  2005年3月5日我应聘去俄罗斯图伦市工作,同时去的还有一个人,我们的工作是检尺监装。在到达俄后,经理(中国公民)安排我们每人在货场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2005年6月20日,我在俄罗斯的家中休息,10点多经理让我到他的房间帮他收拾文件,他把废文件给我让我撕掉,扔掉,当时我们的距离是半米,都蹲在办公桌旁,我正对着他,他侧着脸,我把废纸扔在我从办公桌下拽出的垃圾桶里,(垃圾桶放在我的面前)当时桶有一个垃圾袋套着,其中有半桶废纸,期间他曾吸过烟并把空烟盒扔在桶中,他有看不懂的文件就喊翻译(中国公民)进来看看,当桶满后,我从厨房拿了一个大的袋子和一个新的垃圾袋,回到他的房间,把满的垃圾袋拿出放在大的袋子中同时换上新的垃圾袋,继续帮他整理,11点时,他要上货场,就把整理好的文件和没有整理的文件收拾好分别放在桌上,我把垃圾桶放在原来的位置,拿着大袋子离开他的房间去收拾厨房和卫生间的垃圾,(在他的房间待了30多分钟,期间他没有离开房间)我们是一同下楼,(同时还有翻译)他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倒垃圾去,垃圾箱在离家50米处,他们在楼下直接开车离开,21日我在货场工作,由于和我同时去俄工作的检尺员要回家,6月22日我在货场工作,下午13点多他和翻译开车到货场找到我问我是不是倒他房间的垃圾了,我说倒了,他说桶中有250000卢布,(合73750元人民币)用一个塑料袋包着装在一个烟盒中,(成条的烟盒)经过22日一下午的寻找(到23点)23日有找了1天(到17点左右)没有找到,回到家后他拿照相机把每个房间都照了,说他的房间一直都没动过,说他的爱人(在中国)知道钱在什么位置,并给他的爱人打了电话,还威胁我要找黑社会的,让我写了欠条和欠款原因,并写了经理曾多次告诉我们不许进他的房间,不许动他的东西,在出于我的安全着想,我在他的口述下写了,他让翻译和检尺员(和我同去的那人)签了字当证明人,但是翻译和那个检尺员都没有看见他把钱放在桶中。写完后我曾要求回家,他不同意,在被逼无奈之下我24日下午打电话回家,让家里先付3万元,剩下的回家再说。25日我的家人在国内和经理的爱人(中国公民)协商,可不可以我先回家再付钱,他的爱人不同意,经理在俄曾多次打电话让我的家人付钱并恐吓我的家人,扣了我的护照,在我的家人协商无果之下,找了保人,让其保证交了钱就放人,6月25日17:00交了钱,26日凌晨1:00我上了火车,27日下午16点多到家。   28日我曾到公安局报案,但警察说涉外的案子不接。  (我和经理在俄有矛盾,他曾让我回家,但称车站暂不卖票,之后又不让我走了,21日晚他把给我的钱要了回去,只剩下600卢布)

证券投资
2005-08-29 10:23: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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