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人现有亲笔书写两份遗嘱,请问有法律效应吗?

继承
2021-08-01 08:17: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中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继承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 那就要看按照订立遗嘱实践的,先后来确定该文书的法律效力了
  • 你好,遗嘱内容一样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
  • 需要看遗嘱的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
  • 具有法律效力,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 你好,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效
  • 是否有法律效应,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
  • 你好有法律效应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