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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装潢公司签订合同后交了2000订金(收据上写的是订金,不是定金),目前还没开工,我现在不想和他们合作了,我想拿回订金。主要原因是,对方在材料清单中漏掉了部分项目,制作柜体的板材也没有注明品牌,我通过微信向对方确认,对方不予回复,同时合同中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参照的是《XX市家庭装饰质量标准》,产生纠纷也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中城市的名字都没有,全是XX,这样的合同是否合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人担心后续装潢中个人的利益会受到侵害,所以不想与对方合作。但是对方现在不肯退,说我违约,要我赔违约金。我看合同上有一条关于赔偿损失的条目,但是并没有约定要赔偿多少;还有一条也写了赔偿违约金,但是写的是赔偿合同价款的0%。请问,我能拿回订金,并且不赔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2-12-17 0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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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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