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开车给别的车刮蹭了,由于是早高峰,我把车停进胡同里了,对方车主在路边停车了,我等了半天对方车主也没有等到,由于早上上班我就急着开车走了。晚上我给交警大队打电话备案了,说明情况当时找不到车主。把地点告诉交警备案了。交警就说有人报警会联系我,我这种算是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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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不属于逃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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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对方
交通肇事逃逸的,受害人应当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不要盲目追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打电话报警,然后在原地等待交警来现场进行处理,不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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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