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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四年了,女孩子给了他父亲,因为当时我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就给他父母照顾了,然后第二年我得了慢性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我今年33岁,但是我身体早已经调理正常了,孩子今年十岁了,我想要回来,请问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1-06-04 16:05:0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同意,原则是不可以改变抚养关系。除非人家虐待小孩,但这又极不可能。
  • 你好,符合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孩子愿意跟你一起生活就可以
  • 您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 如果你能很好的照顾自己与孩子,可以争取孩子跟你生活。
  • 要看怎么样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要尊重孩子意愿
  • 子女超过8周岁抚养权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愿,如果子女愿意跟你生活的,可以考虑起诉变更抚养权,那如果子女不愿意的,那多半是要败诉的
  • 你好!只要孩子愿意跟你就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毕竟女孩跟着妈是最好的,可以来点详询
  •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你,孩子现在的态度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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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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