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2月14日患者赵**因腿部骨折来**医院就诊,经拍片检查后,门诊大夫答复必须手术治疗,如果不手术,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必须住院治疗。为了稳妥起见,又来到**医院骨科12病房进一步咨询核实,骨科刘洪文主任的答复和门诊医生的答复是完全一样的,患者家属考虑到有生命危险,连家都没有回,便马上办理了住院手续,经大夫安排住进了**医院骨科12病房。入院后骨科主任安排了张*医生为患者的主治医生,定于2月15日手术。术前检查患者赵**一切均正常,(入院时的相关检查,化验单等予以证实)符合实施手术治疗的条件即不存在不可手术的因素。 2007年2月15日,主治大夫拿来手术通知单让患者家属签字,告诉我们手术过程中会引发的几种并发症,并让我们看了手术通知单,告知和手术通知单记载完全一致,我们也详细询问了手术过程中以及手术后会发生什么严重不良后果,并没有眼睛会失明的症状,而且明确告知手术采取半身麻醉,家属签字后,将患者推入手术室实施手术治疗。 术后才得知,麻醉医生为患者手术前实施了全身麻醉。该手术治疗前的麻醉方式的更改,并未履行告知义务,以及会产生什么后果也未履行告知义务,更没有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从下午1时50分手术完毕回病房后,患者一直昏睡不醒,至2月16 日上午9时许清醒。首先,手术前告知患者家属对患者实施半身麻醉的方式进行手术,而并非是全身麻醉。但在手术前直接实行了全身麻醉的方式,由半麻变更为全身麻醉并未通知,告知患者家属,且该行为不属于手术中途遇到的特殊情况而变更,以至患者产生手术后长时间不能清醒 。是否是造成双目失明严重后果的因素之一? 其次,在2月16日患者清醒过来时,医生已做出了血常规化验结果,明确了患者血色素低(9.6),患者提出了右眼视物不清,和主治大夫说明后未引起重视,直至2月23日才又进行了一次血常规化验,结果更低血色素只有5.9,当日左眼失明。期间医院大夫没有采取任何积极有效的措施。在患者家属的要求下,于2月25日找刘主任后才实施二次输血。在此期间,医院主治大夫有严重失职行为,是否是造成患者双目失明的主要原因? 再次,从主治大夫张*的一系列答复来看,主治大夫的职业道德,医疗技术水平也是造成患者双目失明的原因之一。 最后,医院医生在手术前对不同年龄的患者的实际情况所做的检查,也有失职之处。手术前各项检查的结果均正常,符合手术条件却于3月12日检查才发现,颈动脉有4公分长硬块悬挂在血管壁上。那么该硬块是手术前失职未查清,还是因该次手术造成的呢? 2007年3月28日**医院做出了书面答复意见,患者家属认为是医院的答复是推卸责任,而不是诚心实意的采取有效的治疗补救措施,势必引起不必要的争执纠纷。 患者于16日清醒后明确提出右眼视物不清,17日右眼完全失明,患者及家属于16日当时就告知了医生,而《答复意见》上却称19日晚才得知,请问医生这两天再做什么?既然已得知患者视物不清,为什么不给患者及时采取治疗手段?只采取抗栓治疗而错过溶栓机会,既然之后又采取了溶栓治疗,为什么患者的左眼在2月23日又完全失明?在双眼相继失明的时间里医生在做什么? 《答复意见》上称:“眼科考虑右眼视网膜动脉栓塞”。那么左眼为什么会失明呢?家属怀疑误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造成患者赵**双目失明的原因是,医院的误诊,失职行为所致,患者双目相继失明的真正原因是缺血,缺氧造成的,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该怎么办??急!急!急!!!

医疗纠纷
2007-06-19 22:05: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审查人目前身体状况(双眼失明)与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这样司鉴定的结果,对患者是有利的。可以几级索赔了。
  • 我现在已经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已有结果。现在把结果给您发过去,请你帮助参考,能否和医院打官司?
    医放方的诊疗行为存在;
    1未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患者于2007年2月15日3月20日在内蒙古医学院(包钢医院)诊疗期间,医方一是未将术中所用全麻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进行告知;二是在2007年2月19日出现右眼视物不清,经用药效果不佳且逐渐加重是,未将其病情的严重性进行告知,以上材料在现有临床资料中未能体现,故属于未旅行相关告知义务。
    2未尽及时转诊之责
    患者于2007年2月19日出现右眼视物不清经用药治疗效果不佳且逐渐加重时,其院方没有及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或转入上级医院诊疗,导致病情未能有效控制,故属于未尽及时转诊之责。
    3临床检查治疗欠妥
    患者入院后院方一是对患者术后贫血未进行全面检查且未采取针对性治疗,导致贫血症状加重;二是2007年二月19日出现右眼视物不清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治疗,故属于临床检查治疗欠妥。
    综上所述,被审查人在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诊疗期间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未履行相关告知义务,未尽及时转诊之责,临床检查治疗欠妥之过错,其过错与患者视网膜动脉栓塞没有得到早期正确治疗而致双眼失明存在因果关系。
    审查意见
    被审查人目前身体状况(双眼失明)与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司鉴定的结果,请求甘律师给予指点和帮助,谢谢!!
  • 建议您先到医院将病历复印和封存,和医院协商不成的,而你们又认为医院确有过错的,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