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 在今天3月16日,当时人被上海静安分局怀疑涉嫌信用卡诈骗,我就去委托了律师办这个事情,当时律师和我说现在是第一阶段,在这期间也没有什么结果也没做什么事,在本月22日,检查院又来一封书函,是当时人委托我请律师,我就和原来的律师联系了,我有去律师楼,他和说现在要进入第二阶段了,我和律师办了委托手续,说要和检查院联系好了给我答复,但下午他给我电话说,检查院证据不足又退回公安机关了,我是想问那和他签署了第二阶段委托是不是不存在了?我能去要回我的律师费吗?要是这样也能收费,那就太不合理了,不是在坑人吗? 另外我想问下,要是检查院退回了,那当时人怎么办?接下来会有什么结果? ...

涉外纠纷
2005-07-01 17:56:5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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