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11月因工作理念不和辞职离开浙江某大公司(当时任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因为待遇等问题离职时与公司发生矛盾,产生争议.现该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的名义向当地法院起诉我,我认为这是劳动争议,理应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起诉我的目的在于报复.
-
1.你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你与公司是劳动纠纷,不是借贷纠纷.
2.如果对方确实以借贷纠纷起诉你的,看来确实不是劳动纠纷,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显然管辖确实存在问题.对管辖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3.你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与公司的法律纠纷.不必亲自到庭.
祝,好运!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91048770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