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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侧卧室温经常性的达不到16°C,去年曾与物业签订了供暖合同,但合同中没有写明如果温度不达标该怎么解决和赔偿.而且合同中也没有写明截至日期,但写明了每年5月~10月交费.我与物业协商过,要求他们解决,但只是回复他们查查,而且要求供暖费照常收取.我要求他们解决了问题,我才交供暖费.

医疗纠纷
2005-06-27 09:51: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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