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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96年离婚了,我有三兄妹,我是大女27岁(现已婚了)判给母亲(现是位退休教师)生活,可弟(19岁)妹(16岁)由于当时计生的问题不能公开同一个户口的,所以他们当时谁也不跟随的,可一直都和我、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我父亲在东莞工作可他每月都有返回(罗定)和我们住几天,每年都回来过年,生活费也给,而且对我们兄妹也不差,现在我弟也跟随他工作。父亲就在那年有了第三者才离婚的(一直在东莞),可他们直到现在也没婚姻登记的,他们有一儿一女(户口是入我父亲的),女儿现在11岁,儿子6岁,可女儿从出生到现在都跟奶奶生活(在罗定),可他们的儿子却一直和我母亲生活6 年(在罗定)有生活费用的(有时第三者会回来,但是是极小数的事了,几乎没有负过责任)我父亲就经常回来。 我父母在89年左右盖有一幢三层的水泥楼房(在某镇上的),在96年离婚时和母亲分了一半。在96年时父母商量在市中心买有一块屋地,是以父亲的名买的,但一直都空着没建,也没有搞房产证的。在2000年左右父母商量在镇上那间房屋对面的临街盖一幢三层的水泥楼房(以父亲名义盖,但暂时没搞房产证),在2004年左右在东莞以父亲名义买一层商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现和第三者、我弟妹(由于工作)一起住)。在2006年以我弟的名义买一辆小车。还有我父亲现在有一些生意的。 我想问一问我这样的情况,我母亲还有可能取得我父亲的一些财产吗?我还有可能得到一部份财产吗?而我弟妹有份吗?那个第三者和她的女、儿子有份吗?各占多少呢?如果我和我的弟妹、母亲都没有份的话我们有机会向法院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07-05-18 08: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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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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