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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原因:那天我从五里牌办事完回家的时候,经过淡水桥(离淡水桥环岛50米之远) 我开着一辆大白沙125摩托车和对方的电瓶车车主一并同个(右边方向)开着回家的时候, 对方开着一部电瓶车,车上载着3个人,一个小孩,一个老婆婆,还有一个妇女,(她开在前,我开在后)经过淡水桥一个牙医门症对面时, (牙医门诊方向是左边)对方车上载着一位婆婆不知道是要到牙医门诊看牙还是什么原因,对方车主突然急转车头就往门诊的地方开, 当时也没有打(方向灯), 我开着摩托车没有注意到她没有打(方向灯)的情况下她会急转弯,当时我就一时刹车的时候,对方车头碰到我的车保险杆时, 她的车翻倒在地, 车上载着其中一个老婆婆头上受着点伤,另外两个没有事(小孩、车主)。我当时就打120急救车把婆婆送到医院,并且对方报的警。 到医院里婆婆头上缝了几针,听医生说头颅并无大碍,在医院经过CT、B超检查后并无大碍的情况下,对方说要住院观察3天才能出院, 到3天之后她们又说要在院观察几天,但在后面几天婆婆白天住院吊点滴,晚上回家,一直到拆线出院,住院7天一共用掉2435元。 但到了交通警察处理的时候,对方又要说什么营业补偿费,对方说什么回家又要看病需要钱,但到现在迟迟没有处理, 我知道对方在交通警察里面有熟人,有关系网。医院里也有关系,这样的情况下,对方有没有责任,这样的营养费我能不能出,但住医院的费用是不是我和她共同承担吗?

交通事故
2007-05-21 12:22: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