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包括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