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原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去年6月份我们公司进行改革竞争上岗,我因为没能竞上,不幸下岗了。根据公司竞争上岗文件精神,下岗后可享受1年的待岗待遇,每月750元,各种保险都有,如果1年的待岗时间过后仍然未能上岗,则转入下岗职工,时间为3年,每月500元,各项保险也同样享受。在待岗的1年里和在下岗的3年里如果公司竞岗,可以参加。在过去的1年里公司未为我们待岗职工提供上岗的机会。可是不幸的是我原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今年6月30日到期,也正是待岗1年到期的时间。现在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这样公司在没有提供上岗机会的情况下,我也无法再享受下岗待遇了。也就没有了再回去的可能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