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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不让会见律师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1-05-17 09:17: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监视居住人可以会见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你好,涉黑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需要侦查机关批准,建议尽力沟通达到会见的目的
  • 可以去向当地的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反映。
  • 你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故监视居住是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一般不给家属会见。
  • 你现在监视居住在哪里
  • 你好,这个监视居住不让会见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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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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