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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的丈夫在结婚登记以前首付20万贷款2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后半年左右二人登记结婚(2003年),登记后女方出钱买家具电器价值8万(但购置发票上都是丈夫的名字,女方未署名,有一些发票未保存),结婚的一些杂费在两人登记后由双方父母资助了一些。结婚后女方主要负责生活消费和一部分住房贷款的支出。婚后购买汽车一辆价值22万元,与车有关的各种证件也都署的丈夫的名字。由于丈夫的工资不稳定,所以女方对丈夫存款情况不详。目前无子女。基本是这种情况。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的朋友比较担心会离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样的财产情况会如何分割?汽车署名是丈夫的,还能算婚后共有财产吗,如何分割呢?房子如何分配?如果分不到房子,女方出8万元买的家具电器能否折成现金(可是购置发票上是其丈夫的名字)?我的朋友现在心情很焦虑,希望能够得到郑律师的指点,如何能够尽可能保全自己的经济利益。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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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3 0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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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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