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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股东,公司成立初期,投资入公司几十万元,与公司法人大股东口头协定占股20%,为了公司融资需要,在工商信息中填写占比10%,公司处于正常经营并盈利状态,因理念不和我要求退出公司,是否可查公司账目并根据公司资金取回投资和收益,只有口头协议是否只能按照工商信息结算。

合同纠纷
2021-05-13 16:44: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找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
  •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你作为股东是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查阅的目的。2、若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你不能提出退股,你只能将你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3、分红,若其他股东不认可你占股20%,则你只能按照你在工商局登记的股权比例分红。4、你可以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来确定你10%的股权对应公司成立时的出资是多少,超过出资部分应当视为公司向你的借款,你可以要求公司偿还。
  • 你好,您有权利查公司账目并根据公司资金取回投资和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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