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湖中学高二的一名学生,今日我早上到了校门口,学校的一名教导处老师将我和令一名同学叫住,要我们取下脖子上带的挂件,并准备用剪刀将其剪下,我当时没有听他的话,他便要我回家反省,不让我进学校。 我校还有校规:凡是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带进学校,老师有权没收,知道高三毕业才返还家长。而更多情况是一些课外书、一些小物件老师收了就不给,而手机之类贵重物品过去是要家长来拿,并由老师个人决定没收的时间长短。凡是收了,老师还振振有词,说什么校规规定的。即使我们没有上课时使用,被看到了还是要没收。我和同学都有东西被收过。 而且我校还有乱收费现象:每个月要收90元上下的补课费,10元左右的纯净水费。现在要高三了,暑假要补课,有学生要装空调,每个学生现在又要像集资一样的交30元空调费。而且教导处主任次次开年级大会时,用威胁的口气说,“如果有人怎么怎么样,你就跟我由家长带回家反省,不反省好就不用来了!”。他凭什么那么嚣张,凭什么, 不让学生来学校上课,难道就是所谓的学校教育不了带回家要家长教育?我同学曾经被这样对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