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大概在6月4日的左右,我请家政公司到我家做清洁卫生,由于保洁人员一时大意,将我家餐厅吊灯的内玻璃罩打碎。当时保洁人员立即表示赔偿,但是因为只打碎了一盏灯的内玻璃罩,所以我和老公商量只让保洁人员赔偿一盏灯的价格。但是,该吊灯的生产厂家已经没有生产这种样式的吊灯了,而且商家也不单卖这种吊灯的内玻璃罩,因此,只能购买一盏灯。一盏灯的价格大约在80元左右,当我向保洁人员说明吊灯的价格时,保洁人员以价格太高,责任不全在自己身上,而且以我们支付的保洁费内未包含清洁灯具的费用为由,拒绝支付赔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