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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是一家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我们客户现在有一批品牌货物用我们仓储的抬头申报过香港,报关单上的境外发货人是有授权的,只是境内收货人跟消费使用单位是我们公司,因为进了我们公司的账册,抬头必须是报我们公司抬头,就相当于用我们抬头中转一下,途中经过皇岗口岸在皇岗口岸查验时我们抬头公司算侵权吗?我们只是货物承运物流公司,跟这批货并没有产生实际贸易关系,我们运输公司没有授权,请问我们仓储运输公司算侵权吗?

公司企业
2021-05-10 18:1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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