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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该注意些什么呢,劳务合同中有哪些地方是要注意的呢?

合同纠纷
2021-05-10 14:31: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合同效力问题
    怎样认定无效条款
    其他应注意的几条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必须审查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人是否持有法人授权的相关证明(如授权委托书)。
    2、了解发包单位法人的有关概况(如营业执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你所要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等证件
    3、盖章时一定要求发包单位或有独立企业法人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或者行政公章,外地来本地承揽工程的企业要盖住所地办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或者是行政公章,不能盖项目部或其他公章。
    4、如果你在订立合同时有重大误解,使合同明显显失公平,就应当与发包方协商另行签订或补充签订个别条款。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必须在一年内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约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5、如果订合同时授委托人因其他原因不在场未能签字,但有其他无代理权的人代为签字,你应当在一月内请求发包方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追认。
    6、如果发包方授权的合同签定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就无效。以防合同履行后对方申请撤消。 二、怎样认定无效条款
    合同法中第53条规定免责无效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对民工偷盗、打架处罚的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对偷盗和打架的处罚是公安机关的职权,不是企事业单位的职权,发包方只可向公安报案,但无权力处罚。 三、其他应注意的几条
    1、双方应在合同每页签字或者盖章,以防止一方更换某页的某项条款。 2、合同订立后,如果有个别条款要修改或者补充,必须在双方持有的合同上同时同内容修改,并且在修改内容的后边由修改人或签定人签字认可。
    3、合同中约定了工期,但是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符,若推迟日期,双方必须就推迟原因补充说明或另行约定工期。 4、合同中对零星用工工值应特别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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