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超载处罚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100元,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