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象领结婚证有8年,但其一直在外地工作或学习,其间,我多次请求其办结婚仪式,履行同居,但其以工作学习为由,这些年我给了对方很多的支持,但其一直不恳,其在南京一所大学任教,但05年提出协议离婚,8来一至没有同居,我们一套新房,对方提出一半25万的现金要求,其间经济独立,双各住父母家,我认为对方就是想得到我的支持而一直和我拖,对方说是因怕引响其学习,和我见面很少,我在经济上对其支持,作出了很大付出,房子完全由我购买,钱是我出的,但在结婚证下来后办的,对方和我的见面越来越少,我们是手机短信联系,直到有一天对方说在工作忙的很,我打给他的同事发现在歌舞厅,而且很多次,我没法抓到其不忠的证据,因为不在同一城市,对方也因为知道我在政府一强力部门,收入又不错,要面子不会和他撕破脸,有恃无恐,我认为对方现在有了新欢,或一直有新欢,我一直傻不知,我被骗的一无所有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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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款是婚前付的,只是办证是在婚后,仍可认定是你的婚前财产.如果你们双方分居两地,各自管理自己的财产,离婚时,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双方所分财产悬殊.无证据的推定是不会被法院采信的.不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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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