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同时根据第46条规定,一方出轨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故主张对方出轨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但因该类证据比较难搜集,且容易侵犯
隐私权,故无过错方搜集该类证据需注意:
1、多收集间接证据,如各种聊天记录、长期在某固定住处同出同入的录像、照片及其他记录。
2、房屋
租赁合同及二人以夫妻身份出席各种活动的人证及视听资料,同社区人员或者邻居、对方同事出具的二人以夫妻身份自居的证据。
3、对方自行出具的悔过书、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的调解记录、派出所的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