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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离婚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 家庭不和睦

民事相关
2021-05-08 17:39:22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女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共同向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以后,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可以依法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是速度最快的,如协商不成,可走诉讼离婚程序,法院受理后证实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将会判决离婚
  • 你好,是可以起诉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
  • 你好,对方什么态度,愿意离婚吗
  • 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您好,请问是什么情况呢?
  • 你好,您的诉求是什么呢
  • 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 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结婚多久了,因为什么提了离婚
  • 你好,跟对方协商过没有的呢?
  • 你好,对方愿意离婚吗,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问的,想问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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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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