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往某选煤厂送铁粉,第一车送去时,厂长看后说质量好以后继续送,于是,我又接连送了6车。此时,他们又从别的地方进了一批铁粉,便停止用我送的,并以质量不好为原因,让我把没用了的铁粉再拿走,不给我结帐。我说当初厂长让我继续送的,为什么现在要我全拿走?他说,我后来送的几车,与第一车不一样。当初他们已经签收,并打了收条,而且,后几车质量与第一车一样,是否他门能以后几车质量不好为由拒绝给我结帐? 退一步讲,如果我的质量真不合格,而且,他们当初把铁粉卸在煤粉上,现在铁粉中已经被掺上了一点煤粉,降低了我铁粉的质量,而且他们已经给我打了收条。那么,他们是否可以以质量的问题,让我装走,不给我结帐? 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