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年12月我在买房交大定的时候,合同上没有注明有地下室,而且售楼员也说了没有地下室,但是在2005年6月9号交全部房款的时候要我必须购买一个地下室,而且是一次性交清,大约6000元正,还说是人防办必须要我们购买地下室的,不交钱,就退房,可房到现在已经涨了不少,退了损失不少,请问房产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我该怎摸办。谢谢。

经济相关
2005-06-20 22:46: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