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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证券投资
2005-06-16 20:52: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证是物权凭证,虽然我国物权法尚未出台,但物权优先原则为法律界所公认。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你取得房子的情形决定了你的权利。如果是原有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户主由你父亲变更为你,在产权性质上并不发生实质性改变。你可以根据拆迁安置资料查明新房子的安置对象,所有安置对象均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如果你不是原所有权人之一则也不是安置对象,则你取得房屋的途径只可能是买卖或赠与。从你所讲情形应当可以排除买卖。赠与你个人还是赠与给你家庭情况完全不同,如果赠与给你个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房产证上由你丈夫的记载则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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