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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在2001年8月由原来的国有制改为现在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时公司职工合资200万元把公司购买过来,每人出资23200元占股1.16%,公司在我们职工的努力下由注册资金200万元发展为现在的注册资金500万元,现在注册资金一改,董事会说公司注册资金增加了每人给公司再打34800元的欠条,否则我们职工的股权证上面的一切手续公司不承认,不打欠条的董事会把这部分股权转让其他人。我本人认为公司发展壮大了证明我们原来股份增值了,我们不必要打这部分欠条。现在我们不知如何做决定,请黄律师给我们一些建议。再次的感谢您!

公司企业
2005-06-15 0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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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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