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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怎样去解决呢?我是一名做设计的自由职业者,去年9月份的时候为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制作了软件界面和设计了标志还有作了几个网站的模板,当时谈好的价格是6000.00元人民币,并且与他们公司负责这个项目的一个员工以公司的名义签定了协议书,(附协议大致内容: 甲方:安达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蔡奇敏(个人签字) 乙方:王晓慧(个人签字)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程序界面以及元素设计制作工作签定协议书。 第一条:具体工作内容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程序界面以及元素设计制作工程工作。 第二条:工作质量与版权要求 1、乙方应按甲刚要求按时完成程序界面以及元素设计制作工程工作,并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2、乙方设计的程序界面不应存在任何的版权问题。 第三条:薪酬支付 3、工程总金额为陆仟元人民币(¥6000.00元) 4、乙方设计费用分为二次支付:委托书签定后两天内按甲方提供的界面做一套程序界面以及元素效果图,经甲方认可后支付给乙方合同额度50%,即¥3000.00元;在程序界面以及元素嵌入甲方程序后,并经甲方认可程序界面以及元素实际效果后,支付给乙方程序界面及元素设计制作工程费的另外50%。即3000.00¥。甲方认定程序界面及元素设计制作工程后的嵌入完成时间差不得超过两个星期。第四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甲方:安达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王晓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蔡奇敏2004年9月23日 然后我作完所有的东西通过电子邮件传给他门,他们又前前后后让我修改了若干次,我也都按照他们的意见将其作了修改,然后又用电子邮件传给了他们。最后一次去他们公司和技术人员作了交流,技术人员说是可以了。然后我就回家等着他们公司付给我款。但是在后来的要款过程中出现了这样的系列问题:负责跟我签协议的公司工作人员说钱马上给我,要我赶快给他们公司的财务要帐,说是他已经报上去了,已经可以领取了。当我打电话问时回答是没有。然后我又打电话给他们公司的经理,经理说你的方案我们没有采用,我当时特别气愤,说既然没有采用,为什么让我改来改去,而且你们也一直没有通知我。后来经理同意先给我3000元,之间我又前前后要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经理一直在说,你的帐目我已经签字,报到总部去了,但是直到今天2005年的6月13号,我都没有得到一分钱。 电子邮件里有他们让我修改的18次的邮件记录

刑事案件
2005-06-19 11:52: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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